陕西安康聚焦特殊人群强化转移避险

陕西安康聚焦特殊人群强化转移避险

“一对一”帮扶转移 严防人员擅自返回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8-27 09:58:38

本报讯  记者徐涛报道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台《安康市汛期特殊人群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明确启动转移响应条件、提前转移人员范围、细化工作要求,以更好地应对汛期灾害可能带来的挑战。

根据该机制,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市、县水利部门发布山洪灾害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安康水文中心发布洪水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其他上级指令或者经研判需要转移等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转移避险工作。

该机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收到以上预警信号后,要立即通知动员并组织特殊人群转移避险。提前转移人员范围包括山洪灾害极高危险区、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内辨识灾害能力差、转移不便、无监护人的人员;已经出现灾险情征兆区域内人员;经研判需要转移的其他人员。

在具体工作上,该机制明确,要明晰转移避险责任。各县(市、区)防指、乡镇(街道)要将辨识灾害能力差、转移不便、无监护人等特殊人员作为最优先、最紧急的转移避险对象,逐户逐人落实转移包保责任,明确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防汛包联责任,对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扶转移措施,确保每一位特殊群众都有人负责、有人接送、有人安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汛期特别是防汛关键期长期转移安置措施。组织转移过程中要充分研判灾害风险点,了解和熟悉周边环境以及安全转移路线,既要保证转移对象安全,又要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该机制明确,要加强安置服务保障。统筹做好安置点群众生活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就医。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好巡回诊疗、电影放映等便民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好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

该机制指出,要加强安置管理管控。严格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转移人员安全返回工作指引》要求,安排专人加强安置点的集中管理,进一步细化避险转移人员安全返回的前提条件,严格落实“两把锁”措施,在安全风险未排除前严禁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坚决避免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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