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庐山出台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江西庐山出台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谁违规谁埋单 先救援后追偿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5-09 14:08:54

本报讯 记者李超超报道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出台《庐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有偿救援的原则、救援费用核算办法、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等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违反庐山景区游览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或在开放区域违反安全警示要求,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在庐山市人民政府(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庐山市(局)〕组织各类救援力量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援者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实施办法指出,有偿救援费用包括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装备损耗、第三方救援等费用。有偿救援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无论是否属于有偿救援情形,均优先开展救援工作,保障被救援者生命安全,救援结束后再依法依规追偿相关费用;坚持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整合公共救援力量与专业救援资源,合理划分救援职责,提升救援效率,控制救援成本。

庐山市(局)成立有偿救援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有偿救援各项工作,审定救援费用标准、复核费用异议、解决救援及追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庐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偿救援日常统筹、24小时接警登记、救援力量协调、救援成本统计、费用核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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