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出台职工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暂行办法
设立工会专项补助 特殊贡献“一事一议”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7-20 14:42:00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总工会联合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湘潭市职工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工会、工会关系隶属本市且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内部职工均可成为安全生产“吹哨人”。报告范围覆盖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未向职代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重点事项。
《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构建了“单位内部奖励+工会专项补助”的双重激励闭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核查属实的报告先行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湘潭市总工会专门设立职工安全生产“吹哨人”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叠加奖励。具体而言,市总工会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当年度内部实际发放奖金总额的50%给予经费补助,专项用于二次奖励“吹哨人”。《办法》建立“一事一议”制度,明确对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等特殊贡献情形,可实行“一事一议”,不受上述补助比率和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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