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为暴雨应对出“法定指南”

广东惠州为暴雨应对出“法定指南”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3-17 14:05:52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3月1日,广东省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二十二条,明确立法目的在于“防风险、减损失、保安全”,规定了适用范围,划定了横向到边的部门协同网络。

《条例》倡导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多元共治模式,明确通过巨灾保险分散风险,鼓励志愿服务参与,明确将暴雨灾害高风险的单位纳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

《条例》确立“以防为主”的核心理念,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防御暴雨灾害的日常与专项检查制度,聚焦削坡建房、低洼易涝点、基础设施等风险隐患,特别强调暴雨致灾高危险区的划定与重点防御,要求在此类区域加强监测设施、完善信息传播、储备物资、设置避难场所,并对供电通信网络提出韧性要求。

《条例》建立“三级预警、三级响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明确了学校、用人单位等社会单元在高级别预警下的自动响应责任,减少了指挥层级,提升了应急效率。其中,红色(紧急防御)预警下的工作重点是“避险与抢险”,措施具有强制性,包括自动停课(无需等待通知)、停止户外作业、用人单位须安排停工或提供避险保障等。

《条例》建立“会商研判、依法响应”的升级机制,明确政府可根据预警和险情,启动更高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并可协调军队、武警等力量参与;确立“险情灾情先行处置”原则,明确基层组织和群众在官方预警或响应启动前,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救互救并上报,体现了灵活性和主动性。

《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不仅对公职人员未履行职责设定了问责条款,更对两类关键违法行为设立了罚则:一是破坏预警设施(如侵占、损毁监测设备)的,责令恢复并可能处最高5万元罚款;二是擅自向社会发布暴雨预警信号的,责令改正、警告,可能并处最高5万元罚款,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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