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做好受灾群众救灾救助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1-16 09:38:13
本报讯 记者李仑 牛祥报道 日前,山西省防灾救灾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救灾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将其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细,落实好过渡期安置措施,入春回暖后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恢复重建工作尽早完成。深入摸排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和需求,加快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和发放进度,加强救助款物管理使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确保在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救助标准,强化民政、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间政策协同衔接,加强对重灾地区、高寒地区、乡村振兴帮扶县的倾斜支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要加强冬春季新发生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还就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落实、开展风险识别和隐患治理、做好低温雨雪灾害和凌汛防范应对、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提升地震和地质灾害应对处置能力等其他冬春期间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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