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配强监管力量 服务功能区发展
2024-01-04 15:22:45
2023年,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牢牢抓住功能区这个关键,做好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省安委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配套制定《国家、省级功能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功能区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清单(模板)》,逐一厘清安全责任主体,配强监管力量,守牢底线红线,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功能区明确安全生产的主抓领导,标准高于一般县(市、区)的分管领导,全省299个设有党(工)委的功能区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抓安全生产,85个未设立党(工)委的功能区分别明确由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抓安全生产。在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每个功能区明确一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避免相互交叉、责任不清。在行业监管责任方面,明确功能区内重点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明确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部门。在综合监管责任方面,84个化工园区全部明确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综合监管责任,解决化工园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能力不足等问题。截至目前,山东省384个国家和省级功能区全部编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清单,详细界定功能区管理机构、市县部门、属地政府和乡镇(街道)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边界,并录入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平台。
全省功能区全部设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其中230个功能区单独设立机构,154个功能区明确机构,共配备工作人员3547名,增加370名。183个以实体经济为主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全部设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84个化工园区配备化工专业监管人员831名,增加114名。不以实体经济为主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以及农高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类型的117个功能区,均结合区域实际,在满足监管需要的基础上,全部设立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其职责,配备工作人员921名,增加65名。
全省功能区规范实施委托执法、授权执法、派驻执法、直接执法“四种执法模式”,截至目前,共设立或明确安全生产执法机构384个,配备执法人员2481名。部分功能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63名,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各市通过示范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方式,指导功能区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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