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完善共享单车防汛防风工作机制
Ⅰ级应急响应时共享单车暂停服务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3-11-29 15:59:36
2023-11-29 15:59:36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和市三防指挥部关于新业态领域三防工作部署,编制印发《珠海市台风暴雨灾害天气期间共享单车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防汛防风工作机制。
《指引》包括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应急响应分级、应对措施等内容。《指引》重在压实属地责任和共享单车管理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降低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安全风险。
在应急响应分级和应对措施方面,《指引》明确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视情况通知各共享单车企业做好共享单车回收、调度、固定等准备工作,并通知户外作业人员做好防风工作。
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防风负责人上岗带班,密切关注台风情况和上级工作指示安排,及时传达和部署工作,并组织各共享单车企业全面回收海边沿线、低洼地段、斜坡等危险区域单车,就地捆扎、调度运离、固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风险较少区域单车。
在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管理部门督促各共享单车企业加快完成共享单车回收、调度运离、固定等相关工作,做好停运准备,并在平台发布预警提示等。
在防汛防风Ⅰ级应急响应时,共享单车企业暂停户外作业,共享单车暂停服务,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将预警信息、用车安全提醒、暂停服务公共通知等反馈至用户端。
此外,当所有应急响应解除后,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共享单车企业做好恢复作业;各共享单车企业要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及时回收破损车辆,及时处置倒伏、乱停放单车问题,及时统计工作数据,向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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