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消防工作
2026-10-15 10:28:09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健全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明确承担消防工作的专门力量。
在完善基层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成立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村(社区)成立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点。2026年底前开展分级试点,2027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同时,将消防工作融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推行分级分类全域监管,对高风险单位和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改进执法监管模式,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按片区配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执法。统筹多元力量协同排查,建立基层隐患移送闭环管理机制,明确隐患分级移送标准和办理流程。
《实施意见》明确,社会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要求,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培训演练。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违章作业、违规住人等行为。推动在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出租房等场所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消防设施。
在筑牢基层群防群治防线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面向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和一线岗位人群,常态化开展“一专多员”实操实训。各类单位、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各类单位、居民小区和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纳入119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引导社会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消防志愿服务,动员保安员、外卖员、快递员等参与公益消防。
《实施意见》还就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作出部署,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按照“一家单位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分级实施检查,杜绝多头、重复检查。将基层消防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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