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出台社区消防安全治理指导意见

山东德州出台社区消防安全治理指导意见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10-10 09:08:47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德州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安全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构建“党委统筹、部门协同、县乡联动、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

《意见》提出,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工作体系,发挥社区工作人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覆盖全域的优势,通过系统培训锻炼提升其火灾隐患排查能力。

在隐患排查方面,《意见》要求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工作范围,对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等开展常态化巡查;社区工作人员对隐患现场劝导整改,对突出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并做好整改提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并反馈结果。

在宣传教育方面,《意见》结合节庆和火灾高发时段,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增加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走访频次;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村(居)委会将防火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在志愿服务方面,《意见》规定探索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应急服务体系,吸纳消防救援人员、物业人员等加入社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由消防救援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社会工作部门协助推进队伍建设。

在应急处置方面,《意见》明确,社区发生火情后,社区工作人员参与人员疏散引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组织实战拉动、联勤联训联合演练。

《意见》明确建立协调联动、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机制。消防救援部门与社会工作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定期分析火灾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消防救援部门选派业务骨干,设置火灾隐患识别、消防宣传教育等课程,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沿街商铺等开展实景体验、现场检查实训。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初起火灾处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和社区集体,优先推荐参评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意见》还特别要求,德州市各地应防止形式主义,不得将社区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消防安全等事项的责任主体。

(尹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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