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聚焦民生痛点修订消防条例
2026-10-09 14:13:30
本报讯 记者胡嘉岩报道 近日,新修订的《成都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自2026年11月9日起施行。
作为常住人口超2100万的地区,成都现有高层建筑约4.9万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约500万辆,消防安全治理面临一系列新的风险点和难点。此次修订的《条例》在电动交通工具、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职责等领域,新增一系列更为具体的规定。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交通工具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条例》从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到运营管理进行了全链条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力驱动三轮车等车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或者充电,禁止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充电。
《条例》明确高层建筑与超高层建筑的不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占用避难层的行为设定处罚。针对地下商场、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等连通复杂的特点,要求合建、连接的不同主体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设置有效防火分隔,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配备逃生装备,禁止在门窗、通道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定期组织逃生演练,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避险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条例》明确不同场景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细化上位法统一管理人制度,解决多主体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不明问题。对无物业管理的“三无小区”,授权市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责任不留空白。细化物业服务人职责,要求公示消防设施维保情况,明确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制止、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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