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从五个方面规范防汛工作
2026-07-20 14:19:30
本报讯 记者贾虎瑞 王宇报道 近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山西省防汛工作若干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从多部门联合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人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复盘、重大灾害风险隐患点挂牌五个方面建立健全防汛工作机制。
针对值班值守环节,《制度》明确,在发生强降雨、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或接到省领导专门部署要求后,应由省防办牵头,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入驻省应急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联合值守。
针对会商研判环节,《制度》建立了常态化、加密、紧急三级会商机制,并对不同层级的会商作出具体规定:各部门在联合值守期间,每日须进行常态化会商,复盘前日情况、研判未来24小时安全风险;在接到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后,须至少每4小时会商一次;在接到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或出现河道超警、水库出险等重大险情时,须立即启动紧急会商。
针对人员转移避险环节,《制度》围绕“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有保障”6个环节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将河道行洪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内涝高风险区等区域群众全部纳入转移范围,并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实行“一对一”专人包保。
针对抢险救援复盘环节,《制度》明确,在启动三级及以上防汛应急响应或造成人员转移、财产损失等重点险情处置结束后,相关部门须在3日内从思想、责任、机制、能力、保障5个维度进行专项复盘,并在10日内形成复盘总结报告和问题整改台账。
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点的管理,《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山洪灾害危险区、临河低洼地带、城市内涝点、老旧危房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点实行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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