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毗邻五地 建跨区域协作联防联控联动十项机制
2026-06-10 14:45:02
本报讯 记者尚斌 通讯员林得辉报道 日前,为加快京津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协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河北省张家口市,北京市延庆区、门头沟区、怀柔区、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建立应急管理跨区域协作联防联控联动十项机制。
一是应急联动合作机制。通过应急管理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协作配合、应急预案管理衔接、应急资源互联互通、应急力量联演联训、突发事件协同应对等,推动区域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联席会议机制。总结和深化五地应急管理局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对突发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和措施,建立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应急联动办法,交流应急联动工作,探索解决应急联动中存在的问题等。
三是专家队伍互补机制。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座谈会、实地考察活动,开展预案管理、机制建立、资源共享等具体的专项合作。通过异地申请调用专家,协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重点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四是应急救援演练机制。组织跨区域综合联动演练或专项科目演练,及时发现自身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共享各自训练场所、设施,共同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五是信息共享机制。以辖区内重点监控目标和突发事件事发现场视频为主要共享内容,同时共享综合研判、异地会商、辅助决策、预警预测、调度指挥等内容。当收到各类灾害橙色及以上预警时,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报其他地区,以确保同频同步做好应急准备。
六是应急救援联合指挥协调机制。遇重特大险情、灾情,各地可通过应急管理局值班系统申请支援。发生跨区域突发事件后,在坚持属地为主原则的基础上,在事发地成立现场联合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开展处置。
七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协同应对机制。将毗邻地区的乡镇、林草经营单位,划定为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区域,签订联防协议,明确各方责任、联络人和支援流程,每年轮值负责联防事宜。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实现协同预防、协同处置和协同保障。
八是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本辖区地震监测设施、重点前兆观测内容进行相互通报。
九是防汛抗旱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完善防汛应急联动机制,如一方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需要并请求另一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救援时,后者报请当地政府同时立即组织防汛抢险所需的人力和物资,赶往指定地点,并服从灾害发生地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
十是装备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搭建五地救灾物资管理一体化信息保障平台。实施五地救灾物资跨区域应急保障,规划物资就近支援路线。共享跨区域保障典型案例,共同破解物资调运、储备管理等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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