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
甘肃省启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25-12-12 11:03:09
本网讯 为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11・2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甘肃省安委会近日印发方案,部署启动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聚焦四大类突出风险,全面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屏障。
专项行动以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建筑和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尤其紧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
在外墙改造施工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岗履职或未按规定在现场带班作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涉及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现场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外墙保温系统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或保温材料进场未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仍违规使用;施工期间外脚手架或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竹(木)脚手架、纸胎油毡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以及采用钢筋“热弯”加工工艺等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在外墙保温层穿孔打洞等作业过程及易燃材料堆放区域附近,违规进行动火用电作业;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施工等行为。
针对内部装修改造,重点排查整治:装饰装修中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以及违规使用填缝剂、发泡剂等易燃可燃物品;在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区域及易燃材料附近实施防水工程时,违规采用明火施工工艺,如限制使用的沥青类防水卷材进行热熔作业;在电梯、空调、电气、管道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安装、拆除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管理程序;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或运营期间违规进行动火作业;未通过公告、入户通知等有效方式告知相关方动火作业风险,擅自施工;动火作业现场未严格落实“六必须”“十不准”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动火作业前未严格执行内部审批制度,未划定安全区域,未落实专人监护制度等。
在防灭火设施排查中,重点排查整治:消防设施未同步竣工投入使用,现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按规范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未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未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未接入物联网、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消防设施瘫痪,不具备防灭火功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单位未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不符合要求,未定期组织熟悉演练,未形成战斗力;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未按规范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未按规定施划标线、设立警示牌,以及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广告牌,已设置的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超高层建筑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建筑数量较多的乡镇存在距离消防站较远及高层扑救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
日常消防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履职不到位;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塞占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擅自改变住宅区域使用用途,开设除《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允许外的其他经营性场所;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建筑管道井未按规定封堵或堆放杂物;业主、居民、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弱,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等问题。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甘肃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统筹推进,同时细化了23个行业部门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与抽查检查;实行“一栋一档”清单化管理,按照“五定”要求实现隐患闭环整治,对重大隐患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限期攻坚,通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工停产、局部查封、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执法手段,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省安委办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度,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结果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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