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对一”驻矿监管

山东泰安破解非煤矿山监管人少质弱问题

实施“一对一”驻矿监管

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 高文静
2024-01-15 13:49:31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泰安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驻矿监管制度》,实施“一线监管、盯守监管”,通过“一对一”轮流驻矿监管,旨在改变以往“看看就走、转转就完”的监管检查方式,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驻矿制度规定,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实行按月轮流驻矿,每月安排2名监管人员到1家非煤矿山企业驻矿监管,驻矿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驻矿期间,监管人员与企业职工同吃同住同下井,深入企业井上井下作业场所,全面了解矿山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开采工艺,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此外,监管人员每次驻矿期间参加一次企业“晨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反“三违”、全员岗位责任制、危险作业管理等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填写驻矿日志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销号。

该市实行“一对一”轮流驻矿监管,旨在破解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少质弱问题,通过监管力量下沉至最基层,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变得更加透明,在安全监管的“摄像头”下进行,促进企业员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自主意识和标准作业的良好习惯,真正打通安全监管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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