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制定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八条硬措施”

贵州黔东南州制定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八条硬措施”

本报讯 为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制定并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八条硬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推动全州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属地县(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人员对辖区所有矿山企业实行包保;落实县(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三天一巡查、乡镇(街道)两天一巡查,县(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工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每旬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严格落实驻矿安监员制度、干部驻矿蹲守制度。

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关键少数”安全责任。正常生产、建设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必须在岗在位;严格落实矿领导带队下井制度,当班无矿领导下井带班的,依法立案查处;地下矿山实行安全员“先进后出”制度。

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措施。长期停产停建或待关闭地下矿山采取物理封闭井口措施,对不宜采取物理封闭井口措施的全断面采取关门上“双锁”管理,并及时函告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供电部门停止供应动力用电;此类矿井如需进行通风排水、隐患整改或者其他情况必须人员入井的,须制定并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报经县(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同意后方可入井。

建立和落实巡查检查和夜间“零点行动”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夜间“零点行动”,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矿山企业、乡镇村寨全覆盖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依靠人民群众及时发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生产建设等行为。

建立和落实定员限员和报告制度。地下矿山每天要严控下井作业人数,每个作业面要控制在2人以内;每天组织人员下井作业前,要向属地县(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当天入井作业人数及采掘作业任务等情况。

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地下矿山顶板、通风、机电等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对所有的设备设施逐一检查;聚焦露天矿山爆破、机电、运输、边坡等方面开展检查,督促严格按开采设计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深入学习贯彻《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坚决防范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等典型多发事故。

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督促正常生产建设的地下矿山紧盯顶板管理,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八不准”措施;紧盯通风管理,加强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采场安装局部通风机供风;紧盯空区管理,严防空区积水、空区有害有毒气体、空区坍塌;紧盯水害防治,加强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采掘作业超前探放水;紧盯消防整治,定期巡检井下消火栓、灭火器、燃气报警器装置等消防设施设备。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培训。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警示大约谈,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开展事故信息报告专题培训,确保矿山企业熟练掌握信息报告时限、内容、程序等要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警示大约谈并落实全员安全宣誓和安全承诺,地下矿山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确保每名矿工能正确熟练佩戴使用自救器,切实提升矿工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龚福海)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893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