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期各项工作如何做?青海印发通知进行系统安排

森林草原防火期各项工作如何做?青海印发通知进行系统安排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10-19 11:27:50

本报讯 记者高峰报道 近日,青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专项通知,对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区划定、防火期规定及配套管控工作进行系统安排。

通知明确,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为草原防火期。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分布和火灾发生规律,按期完成防火区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遇极端高温、连续干旱等特殊气候条件,可依法提前进入或延长防火期,并将相关调整情况逐级上报备案;通过政府网站、村(社区)公告栏、农牧区大喇叭、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多渠道公示防火期、防火区范围、禁火要求和火警报警电话,并在林区卡口、入口,草原入口以及聚居点、景区等关键位置设置醒目警示标识,提高群众知晓率。

针对防火期管控重点,通知强调,各地要督促各类经营主体配齐防火设施;防火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可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统筹消防救援机动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巡查和宣传,同步进行防火登记检查,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强化火灾案件快查快处和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

在火源管控方面,通知明确,当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地要及时划定高火险区、确定高火险时段,依法发布封山禁火令并逐级备案;针对寒衣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点,设置集中祭祀区,严防火源进山入林。各级森防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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