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制定20项措施防范弄虚作假

聚焦施工领域源头管控、培训考核、企业管理等关键环节

雄安新区制定20项措施防范弄虚作假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9-10 14:18:16

本报讯 记者尚斌报道  近日,河北雄安新区安委办印发《防范遏制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施工领域源头管控、培训考核、企业管理、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制定20项具体举措,全面防范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问题。

《若干措施》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的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型案例,重点关注勘察设计、设备购用、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资质资格管理、现场执业、报告出具8个环节。严查未按规范开展地质勘察、钻孔数量不足、不按图纸施工、重要指标未核查即签字确认、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等问题。

在强化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方面,《若干措施》强调,严把行政审批关口,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设施设备条件等核心要件严格审批,在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安全许可等行政许可过程中,严查企业报送的材料,严防造假行为;加强资质证书管理,严查伪造变更、资质挂靠、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考核即上岗等行为;强化资质动态管理,严查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以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取得资质、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等行为。

在安全培训考核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培训环节严查三项岗位人员未实际开展培训即出具培训证明、培训学时不足、培训内容缩水、培训考核走过场、刷学时等行为;取证环节严查代考、替考、考试作弊、伪造变造买卖证件、持假证上岗等行为;企业内部培训环节严查培训记录造假、岗前培训流于形式、多人签名笔迹雷同等行为。

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查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造假、值班值守记录造假、安全防护设施应装未装、特种设备未检仍使用等行为;强化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查有限空间、动火等特殊作业许可票证造假、审批倒签等行为;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故意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等行为。

在加强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加强现场核查检查,将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重要内容,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将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健全社会举报监督机制,将弄虚作假问题纳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治理。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8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