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订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河北修订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强化预警“叫应”机制末端落实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7-24 14:24:08

本报讯 记者尚斌报道  近日,《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后,正式印发实施。此次修订在深入总结“25·7”区域性大洪水防汛抢险救灾经验基础上,重点在预警“叫应”机制、提前转移避险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此次修订紧密结合该省实际,将地方立法与“两个机制”(防汛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应对新型暴雨洪水提前转移避险工作机制)融入其中。

针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的山区县(市、区),《预案》建立提前转移工作机制;针对沿海地区,明确由气象、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台风、风暴潮预报。《预案》按灾害类型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防台风三个类别,每类由高到低依次为一、二、三、四级,并明确了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及不同灾害的应对措施。

《预案》适用范围涵盖河流洪水灾害、沥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风暴潮、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健全完善预警“叫应”机制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预案》要求,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按照“谁预警、谁‘叫应’,谁主管、谁‘叫应’,分级‘叫应’、跨级提醒”原则,健全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预警指向性,确保基层防汛责任人及时准确接到预警信息,被“叫应”责任人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市、县要强化预警“叫应”机制末端落实。

针对极端天气防范应对,《预案》明确,遇极端天气应提前组织转移,并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转移避险工作。山区县(市、区)根据预报预警,合理确定高风险区域和自救能力差的特殊人群,建立提前转移工作机制。当雨量达到预警阈值时,由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向受威胁区域推送预报预警信息,县级及时组织乡村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突发暴雨或山体出现滑动趋势等险情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果断处置。

在指挥体系方面,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省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为省防办副主任,同时增加河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为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内容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市、县响应行动表述进一步合并优化。

此外,《预案》还增加了灾害评估内容,发生重特大灾害时按规定开展灾害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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