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双牵头” “灾+险+预警”多维响应

山西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双牵头” “灾+险+预警”多维响应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7-14 14:22:12

本报讯 记者贾虎瑞 牛祥报道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分级响应机制。

《预案》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单牵头”升级为“双牵头”。《预案》明确,设立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制度,由省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省长和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省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预案》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级别,不同预警级别对应不同层级的巡查监测、会商研判、转移避让等处置措施。

针对原预案启动条件单一、难以覆盖群发性地质灾害和大范围预警的短板,《预案》拓展响应触发场景,形成“灾+险+预警”多维启动模式。例如,一级响应启动条件新增“一个预警期内因多起地质灾害(不含特大型地质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情形,二级响应启动条件新增“一个预警期内因多发地质灾害(不含大型地质灾害)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踪”情形,三级响应启动条件新增“一次红色预警涉及4个设区市或12个以上县(市、区)”情形等。

《预案》区分灾情响应、险情响应、预警响应三种场景,逐一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在不同响应级别下的具体职责和处置流程。在省级层面,《预案》增设先期保障环节,明确航空侦察、通信保障、绿色通道等前置措施;对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分别明确对应职责,特别是强化了乡镇(街道)、村(社区)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划定警戒区域、开展浅层搜救的末端处置责任。

《预案》明确,健全覆盖全省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细化地质灾害“叫应”和避险撤离机制,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的立体监测网络。其中,“人防”即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落实乡镇村干部、监测员等的巡查监测责任;“技防”就是运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提升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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