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要求

广东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要求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6-15 14:13:38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近日,广东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修订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培训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其举办者是机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培训场所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危房、医疗卫生用房、车库等不适宜于体育培训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应远离危化品仓库等建筑。《标准》将原“严禁使用彩钢板建筑”修改为“严禁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彩钢板建筑”,明确在室内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等材料。

《标准》明确,培训机构应配备掌握治安、消防、急救等知识技能的专(兼)职安保人员。场地内外应安装消防、警护、视频监控设施。使用器械培训项目的应当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设备设施摆放位置合理、能够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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