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划定各工种、各岗位“不可为”红线

湖北咸宁市在全市矿山领域推行岗位安全负面清单

明确划定各工种、各岗位“不可为”红线

中国应急管理报
■本报记者 欧植兆 通讯员 白超峰 袁 兵
2026-06-10 14:56:07

“以前很多职工干活儿全凭经验,有时候为图省事甚至直接省略好几个步骤。现在有了这张‘负面清单’,哪些动作是雷区,一目了然。”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卓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李炳辉指着张贴在井口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典型“三违”行为负面清单说。

这份负面清单,源于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矿山领域推行的岗位安全负面清单制度。根据该制度,咸宁市出台了《咸宁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典型“三违”行为负面清单》和《矿山企业分岗位“三违”负面清单》,推动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

以往:员工“不知违” 管理者“管不好”

“说实话,哪些属于‘三违’,以前我们并不是很清楚,对‘三违’的界定一度让我们很头疼。这个前提搞不清楚,自然管不好、管不住。”湖北润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的一句话,道出了咸宁市不少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上的痛点。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雷跃介绍,“三违”行为在矿山企业易发多发,且具有隐蔽性强等特点。而企业在实际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员工“不知违”,管理者“管不好、管不住”。

怎么办?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清单化管理。

按照“一岗一清单”的原则,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市级层面为矿山领域系统编制了《咸宁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典型“三违”行为负面清单》,明确了违章指挥类13条、违章作业类22条、违反劳动纪律类9条“三违”负面清单具体情形。有了这张清单,“三违”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可对照的“雷区”。“一岗一清单”,矿山领域20余个岗位有了专属安全“红线”。

在此基础上,咸宁市10家在产在建矿山企业及1家尾矿库全面建立了《矿山企业分岗位“三违”负面清单》。该清单涵盖凿岩工、爆破工、支护工、提升机司机、安全员等20余个关键岗位工种,每个岗位都有专属的“不可为”清单。

这张清单列得有多细?不仅列出了“严禁未执行‘敲帮问顶’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严禁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通用禁令,还细化到具体场景——“井下电工作业严禁约时停送电”“高处作业严禁在未固定情况下上下抛掷材料”。

不仅如此,负面清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配套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以及季节特点,及时对负面清单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制度始终“带电”“长牙”。

当前:培训+考核+奖惩,推动清单落地生根

制度建起来了,如何确保落地?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采取了“培训+考核+奖惩”的形式。

培训方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将负面清单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和日常班前会必学内容,通过“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让员工熟记本岗位“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怎样”。

考核方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推动企业将反“三违”执行情况与员工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鼓励员工通过“随手拍”等方式监督企业安全管理。

奖惩方面,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推动企业动真格。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分别对违规上下台阶同时作业和采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的违章行为,处以1000元和500元罚款。一位曾经受到处罚的员工坦言:“虽然刚开始被罚时心里不舒服,但是后来想通了,如果我的违章行为没人及时制止,后续我可能要付出血的代价。”

与此同时,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将“三违”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对照清单进行精准执法,对触碰红线的行为“零容忍”。目前,咸宁市所有生产矿山全部建立了内部宣教和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发动员工成为安全“吹哨人”。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发现矿卡运输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后,立即向企业报告,企业查实后对其奖励200元。这一做法在矿区引发强烈反响,推动员工主动监督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自推行岗位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咸宁市矿山企业现场“三违”行为同比下降约35%,因“三违”行为引发的轻微事故及险情数量显著减少。

通城县卓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员李文学说:“现在职工们作业前都会习惯性地看一眼负面清单。很多行为职工以前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现在知道那是‘红线’,碰不得。”

针对“三违”人员,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还探索建立“过五关”(现身说法关、安全培训关、亲情帮教关、曝光亮相关、考试合格关)帮教机制,推动安全管理由治标向治本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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