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推动构建现代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责任落实到行业监管延伸至镇街
2026-04-13 14:13:44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 通讯员尹岩报道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安委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厘清消防工作职责,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和防控体系等,全力构建现代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在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范畴,实体化运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规定、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制度,严防先天性隐患。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新行业新业态,按照“行业相近、业态相近、业务相近”原则,由县级政府明确监管职责。社会单位要明确消防工作责任人和管理人,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在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方面,《意见》要求将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到乡镇(街道)有关内设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制定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考评标准,提升消防网格管理实效。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通过增加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探索依法委托乡镇(街道)行使部分消防监督检查权,或建立“乡呼县应、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基层监管权威。全市乡镇要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推行“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体系,有效弥补城市消防站辐射盲区。
在完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方面,《意见》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将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乡整体建设、改造计划等工作同步实施;推动“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安装独立式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部门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干部、职业技能等培训内容,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方面,《意见》强调,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消防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严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依法倒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内容及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等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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