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鼓励举报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广东江门鼓励举报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每起最高可奖1500元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2-02 14:24:53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实施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范围为该市森林禁火区域(即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水平距离30米范围内),一切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用火行为。

市民可通过拨打市森防办24小时值班电话、全国统一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9等举报。举报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实际情形和相关佐证线索,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与奖励兑现。

通告明确,发现以下行为举报,可获奖励:烧蜂驱兽、上坟焚纸、野外吸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荒积肥、烧荒烧杂、疫木焚烧、爆破作业、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信设备等,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林区故意纵火,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行为,其他违反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用火规定的情形。

通告明确,对一般有效举报,即线索真实有效,能明确指认违法行为,核查后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每起奖励500元;对重大有效举报,即线索为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提供直接、关键证据,或被举报行为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奖励1500元。

通告明确,对存在未履行责任、拒绝检查、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