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烟花爆竹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

《宁波市烟花爆竹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

举报较大事故瞒报谎报奖3万元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2-02 14:54:34

本报讯  为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社会监督,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安委办出台《宁波市烟花爆竹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举报烟花爆竹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给予现金奖励。

根据《办法》,以下情形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销售信息、违法线上销售;零售店未明码标价、未张贴“安全码”、销售非法产品或“假大空”产品;经营场所存在住宿、明火、灭火器缺失等安全隐患;批发企业违规配送、超范围经营、库房安全不达标等;瞒报、谎报烟花爆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该办法,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举报:应急举报电话9617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扫描零售店张贴的“烟花爆竹安全码”,受理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所有举报人信息受到严格保密。(本报记者)

image.png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2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