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1-04 14:20:18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近日,广东省地震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构)筑物、大跨径特大桥、重要水库、能源设施等重大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旨在建立城市重大建设工程结构地震灾害风险感知和评估工作机制,推动韧性城市建设。
通知明确了应安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工程范围、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和运维要求。工程范围包括风电和其他能源设施等大型建设工程、12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坝高100米及以上或库容大于5亿立方米的水库大坝等。
针对建设责任主体,通知指出,新建、扩建、改建的超高层建(构)筑物、大跨径特大桥、重要水库、风电和其他能源设施等大型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省、市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对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设计、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针对建设和运维要求,通知提出,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的设计、采用的设备和软件应符合国家或地方重大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有关标准。地震行业管理部门要履行行业指导监管责任,与住建、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分工、齐心协力,加强各自风险监测感知网数据的互通共享,建立联合风险评估机制,共同服务韧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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