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召回违规跨海区作业渔船

擅自驶出核定海域 脱离属地安全监管

广东召回违规跨海区作业渔船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10-10 14:23:06

本报讯 记者黄雄报道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告,责令违规跨海区作业渔船限期返回核定作业海区。

2026年伏季休渔结束,部分广东籍渔船未按捕捞许可证核定作业场所作业,擅自驶出该省核定作业海域,脱离属地安全监管,存在重大海上安全隐患。

通告要求,收到召回指令的渔船须立即停止一切跨海区违规生产作业活动,返回核定作业海域生产或回船籍港停泊休整。严禁逾期滞留外海区海域;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北斗、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刻意隐匿船舶位置逃避监管;严禁虚报位置、虚假报备、弄虚作假;严禁返航到位后再次擅自跨海区违规作业。

通告明确了不计入违规跨海区作业的情形,包括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渔船,因遭遇台风、恶劣天气临时驶离进行避险抢修的渔船等。但相关情形消除后,渔船必须立即返回核定作业海区,严禁借避风、维修、抢修名义在外海区滞留或从事非法捕捞作业。

通告强调,逾期未按要求返回、拒不整改、继续顶风在外海区违规作业和停泊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依法没收作业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渔船所有人(实际经营人)、船长以及渔船公司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授意、纵容、默许渔船擅自跨海区违规作业的,同步追究主体违法责任,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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