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洪水应对工作机制
固化防御经验,规范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应急处置职责、程序
2024-05-22 14:21:52
本报讯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6月至8月)天津市和海河流域降水量总体偏多2成左右,暴雨过程较多,可能出现较重汛情,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做好洪水应对工作,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总结应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出台《天津市洪水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洪水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该机制共包括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现场指挥部搭建、蓄滞洪区运用、队伍物资调动、舆情应对、复盘评估等9个专项工作机制,规范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灾害处置职责、程序,进一步提升洪水应对能力。
《机制》主要从5个方面全面构建指挥权威、职责明晰、协同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健全联动指挥体系
在健全联动指挥体系方面,为突出市防指全面统筹协调和现场指挥部一线应急处置的职能定位,制定指挥调度机制和现场指挥部机制,细化市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以及各区防指负责同志上岗条件、位置和工作任务,规范现场指挥部搭建和运行机制,健全以市防指为指挥中枢、现场指挥部为处置核心,统分结合、协调联动指挥体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指挥调度机制中明确了防汛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及调度内容。现场指挥部机制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抢险组、物资组、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组、保卫组、信息宣传组组建单位和报送机制。
强化监测预警会商
在强化监测预警会商方面,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制定监测预警机制和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国家、流域、京津冀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研判,突出监测预报对基础设施和群众风险影响,优化预警响应联动措施,科学提出防范指导建议。监测预警机制规定了气象、水务、规划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强降雨、台风、洪水和风暴潮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研判灾害影响,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并通报市防办。会商研判机制明确,当预报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市防汛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自动启动机制。根据洪水预报预警信息,由防办组织防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或视情况扩大联合会商范围,深入分析雨情、水情、潮情发展趋势,科学研判风险,研究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提出针对全市或预计受影响较重部分区域的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落实应急响应叫应机制。
提升信息报送时效
在提升信息报送时效方面,制定信息报送机制,以成灾前、后为时间分界,规范不同阶段工作信息报送要点,明确各工作组、相关区防指为信息报送主体,落实专人对接,畅通信息渠道,统一数据出口,确保雨、水、灾、险、工情和应急处置等各类信息快速、准确报送,为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信息报送机制规定,报送信息应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及下一步打算(建议)四部分内容组成。各责任单位根据洪水处置工作进展,以成灾时间为节点,明确抗洪抢险救灾不同阶段工作信息报送重点。成灾前,重点报送落实市防指安排部署及雨水情、灾害趋势、影响分析、工程调度、力量布防、巡堤查险、人员转移和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自保等方面信息;成灾后,重点报送落实市防指指令及雨水工情、险情灾情、安置保障、卫生防疫、紧急工程进展、抢险力量调派、应急处置成效等方面信息。
统筹队伍物资调配
在统筹队伍物资调配方面,制定队伍物资调动机制,建立区级队伍、物资为主,市级支援、国家增援的三级防抢队伍、物资格局,按照优先调动区级队伍、物资处置险情,不满足需要时逐级申请调派支援、增援的原则,紧密衔接现场指挥部机制,规范队伍、物资申请、调动、对接和资金结算程序,明确增援车辆行经路线、抢险现场交通疏导、物资装卸、后勤和资金保障等主体责任,实现队伍物资集中统一调配。队伍物资调动机制规定了防汛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细节,同时明确了抢险项目生成机制、抢险物资定价标准、抢险工时工程量认定、抢险资金申报审核。
规范蓄滞洪区运用
在规范蓄滞洪区运用方面,制定蓄滞洪区运用机制,明确蓄滞洪区运用预警发布、启用建议、指令报批、转移安置、人员回迁等工作任务分工、责任单位,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完善蓄滞洪区内水、电、气、网等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自保和危化企业等高风险点位安全管控等内容,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蓄滞洪区高效、安全运用。蓄滞洪区运用机制中规定了市防指调度组会要同水情组,加密与水利部海委、京冀两省市水务部门沟通联系和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涉及天津市蓄滞洪区运用情况,至少提前48小时提出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建议,并报告市防指;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保卫组指导、协助相关区防指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安全管控工作;抢险组协助相关区防指做好破口分洪、退洪和巡堤查险工作。相关区防指接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后,有序组织人员回迁,并上报市防指。
《机制》的出台,标志着天津市防汛预案体系更加全面周密。近年来,针对北方极端天气成为“常客”的特点,天津市防办在原有防汛预案方案体系基础上,先后出台29项极端强降雨应急机制、重点河道水库风险区和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等方案机制,不断补齐极端强降雨、超标洪水防范应对方案机制短板,全面建立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为统领,30项“四防”方案机制为骨干,423个行业、属地预案方案机制为支撑,贯穿预警叫应、指挥调度、工程防御、城乡排涝、抢险救援、转移避险和交通电力通信应急保障等全环节全链条、“平急结合”的防汛预案体系。
【工作目标】
规范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现场指挥部搭建、蓄滞洪区运用、队伍物资调动、舆情应对、复盘评估等抗洪抢险全链条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洪水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启动条件】
当预报行洪河道、水库将发生较大(10年一遇,下同)及以上量级洪水,暨启动市防汛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各有关单位自动启动本机制。
【工作程序】
监测预警
气象局、水务局、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密切关注强降雨、台风、洪水和风暴潮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研判灾害对本市的影响,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调度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并通报市防办。
会商研判
根据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市防办组织气象局、水务局、规划资源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交通运输委、农业农村委、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等市防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或视情况扩大联合会商范围,深入分析雨情、水情、潮情发展趋势,科学研判风险,研究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提出针对全市或预计受影响较重部分区域的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落实应急响应叫应机制。
信息报送
市防指各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不同时间节点信息报送重点,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天津市应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向市防办、市防指信息宣传组报送雨情、水情、灾情、突发险情、处置方案、紧要工程完成情况、水利工程设施调度、转移安置、交通管控和亟待解决事项等重要工作信息,报送频次每天至少2次,如遇特殊情况加密报送。
指挥调度
市防汛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分别由市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市防办主任驻市防办指挥,负责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签发、下达抗洪抢险指令,视情况派出专家组并组织各工作组,协调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做好洪水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搭建
市防汛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市防办提请市防指依托灾害发生区(洪水灾害涉及多区的,视情况选择其中一区)防指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防指相关工作组抽调人员会同相关区防指共同组建现场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实时对洪水灾害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向市防指提请支援。
现场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所在区防指承担。
蓄滞洪区运用
市防指调度组会同水情组,加密与水利部海委、京冀两省市水务部门沟通联系和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涉及蓄滞洪区运用情况,至少提前48小时提出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建议,并报告市防指;
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组、生活保障组、保卫组指导、协助相关区防指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安全管控工作;
抢险组协助相关区防指做好破口分洪、退洪和巡堤查险工作。
相关区防指接蓄滞洪区运用解除指令后,有序组织人员回迁,并上报市防指。
队伍物资调动
抗洪抢险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以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为主,以市级专业、驻津央企、市属国企、社会应急力量分梯次可调动力量为支援,以部队、国家力量为增援的三级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格局。
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区防指就近调用区级力量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自行协调调动驻地部队;超出区级处置能力时,提请市级支援。
市防汛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指依托灾害发生区力量开展先期处置;根据处置能力和抢险物资消耗情况,调集市级力量进行支援;超出本市处置能力时,立即提请部队、国家予以增援。
【舆情应对】
市防指信息宣传组要协调央媒,组织市、区两级媒体,跟踪报道、播发洪水灾害发展和抗洪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复盘评估】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量级洪水后,气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委、应急管理局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区防指立即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本辖区专项复盘报告,报市防办。
当市防汛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结束后,市防办牵头组织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各分部,灾害发生区防指和相关专家,综合各部门各区专项复盘报告进行评估研讨,形成综合复盘报告,提交市防指,经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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