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材料摘登
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
坚持源头治理 系统治理 推动安徽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024-01-05 14:26:25
安徽矿山点多面广,瓦斯、水、火、岩爆、顶板等各类灾害严重,尤其是煤矿,矿井老、开采深、规模大、地质条件复杂,瓦斯压力最大达6.5兆帕,国内罕见,水害涵盖全国煤矿所有水害类型,历史上曾发生多起瓦斯、水害重特大事故。安徽矿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探索构建“规划引领、地质先行、灾害治理、风险管控、强基固本、压实责任”的治灾害、防风险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成效。2023年,全省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9.1%、62.5%,首次降至个位数。全省煤矿连续9年杜绝瓦斯事故,连续8年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非煤矿山连续42个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加强规划计划引领,推动灾害超前治理、风险源头防范。一是规范规划计划编制。制定《规范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和《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编制范本》,督促企业根据未来十年采场接替、五年开拓工程、三年工作面接替计划,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实现灾害治理工程超前实施、重大风险源头防范。二是实施“三级”审查。对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灾计划实行企业初审、市级监管执法部门复审、省级监管监察会审,层层严格把关。三是强化监督实施。逐矿组织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监察,2022年以来,对13处生产指标不合理的煤矿,责令核减产量计划319万吨,从根本上消除高负荷高强度生产带来的灾害风险隐患。
二、坚持地质先行,推动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一是周密组织推进。两次召开专题推进部署会,推动企业制定普查计划,将未来5年内采掘接续规划区域作为普查治理重点,明确普查范围、手段、方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二是加强规范指导。制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提纲》,指导全省矿山制度化常态化动态化普查隐蔽致灾因素,找准治灾方向。三是强化审查会商。逐矿会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对普查不具体、治理措施缺乏针对性的3处煤矿、28处非煤矿山,责令推倒重来;督促19处矿山划定7个“禁采区”、24个“缓采区”。近5年,全省煤矿开展地面探查治理面积37.6平方千米,实施地质补勘钻孔进尺159万米,普查治理隐蔽致灾因素2986处,探查发现隐伏陷落柱等导水构造32个,避免了15次突水淹井事故。
三、完善灾害治理手段,推动提升防灾治灾水平。一是完善标准规范。制定《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指导意见》等地方性规范文件,强化煤矿“零超限、零突出、零透水、零发火”目标管理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二是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召开打钻防喷抽采精细化管理现场会、定向长距离钻孔灾害治理技术现场会,推动重大灾害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由井下治理向井下治理与地面治理相结合转变。近年来,全省煤矿累计施工地面井322口,抽采瓦斯量近30亿立方米。三是健全防灾避险机制。制定煤矿11种、非煤矿山15种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赋予调度员、带班人员等紧急撤人决策权,严防避险不及时造成伤亡扩大。四是强化监察执法。坚持“高、准、严、优”执法标准,扎实开展“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监察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非煤矿山“解剖式”监察,推进灾害治理计划如期实施、工程如期完成、效果如期达标。
四、抓实重大风险防控,推动治隐患向防风险转变。一是健全完善防控机制。制定重大风险管控办法、查找辨识指导手册,督促企业对重大风险实行“年排查、月会商、周分析、日调度、班实施”动态管控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年度风险集中会商。对全省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明确煤矿管控、上级集团公司提级管控和监管监察部门重点督办措施。督促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和管控措施落实台账,严防重大风险漏管失管。三是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开展重大风险管控专项监察,对照清单督促各方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下达预警提示函49份,严防风险向隐患甚至事故演变。
五、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强化本质安全。一是强化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现场施工程序化管理、清单化操作和专项措施“操作票”。全省2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占比达到59%。二是着力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坚持“逢查必考”“以考促学”,督促调整不具备安全能力的“五职矿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加强“关键人员”技能培训。完善“三违”综合治理模式,推进视频反“三违”“剑指三违”微信平台举报,常态化开展“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不断增强职工规范操作意识。三是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推动建成13处智能化示范煤矿、78个自动化采掘工作面,全省智能化煤矿、采煤工作面数量占比分别达到33%、49%。推动安徽海螺、铜陵有色等非煤企业制定智能化规划,建设12座示范矿山,海螺箬帽山矿率先实现运输无人驾驶常态化。全面推广工业视频监视系统,全省煤矿和部分重点县(区)非煤矿山基本做到“无视频不作业”。四是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全省煤矿基本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采区数由2020年至2022年3年平均145个降到2023年的133个,采煤工作面由81个降到75个,在采区采面减少情况下煤炭产量始终保持稳定。
六、紧盯责任落实,推动扣紧矿山安全责任链。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明责加压,在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灾害治理和风险防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从矿山到上级公司,从市级监管到省级监管监察各层级治灾害、防风险责任。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责任监察,综合运用抽查抽考、安全述职和警示约谈等方式,检验集团公司领导层、管理层履职情况,推动层层落实责任。深化隐患问责,实现“查事警人、查人促事、查下促上”。全年共下达隐患建议问责函130份,推动企业问责2077人次;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约谈企业领导层60余人次。三是强化“督政”工作。坚持每年对市、县政府及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对事故多发市、非煤矿山重点县的警示约谈,督促各地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形成防治合力。推动落实“三个一批”,2022年以来,全省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18座、销号尾矿库2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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