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06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散粮筒仓系统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薰蒸作业。

  第三条  薰蒸作业前必须签定《薰蒸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

  第四条  薰蒸作业时应设置隔离区及警示标志,严防他人误入薰蒸区域。

  第五条  发现毒气泄漏或人员中毒等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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