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醇、醚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16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在隔离区内的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
  第三条  作业前应检查罐体阀门是否关严,罐内有无杂物。
  第四条  作业中应使用货主提供的专用工属具,并服从其技术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  各罐口、软管应由专人负责。作业中应使管口与液面始终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六条  发生溢流或洒漏时,要及时用砂土覆盖后清除。
  第七条  作业人员应尽量站在上风处,防止吸入毒害气体。如有任何反常的感觉或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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