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6日

(1)班车进站后,由站务科按行车路单安排班次发车;
        (2)驾驶员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即时证明(或替班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行车路单及报班卡进行报班。报班员应认真核查,确认合格后方予报班,正确填写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驾驶员、车辆证件相关栏目,并在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及报班卡上签章(签字)。
        (3)如证件不全或车辆未进行出入库检查,报班员对该班车不予报班,待证件齐全合格后可重新报班。如整改不合格或不及时,应上报站务科长,对该班车当班计划视情节、停班或顶班,杜绝不见班车进行报班。
        (4)加班、包车、旅游车,要增验要车计划、《临时加班、包车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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