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a. 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
b. 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c. 运转时有无异常的响声或异味;
d. 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緾绕,钢丝绳尾段与塞块是否抽紧楔牢,
如遇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排除后方可使用;
3、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4、不能倾斜起吊重物,也不允许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子后再行起吊,看绳索有无扣牢;(注:点动操作时不得连续急速地点动按钮)
6、限位器是防止吊钩起升或下降超过限位置而发生事故的保险装置,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
7、工字钢轨道两端缓动器或档板只作为将发生事故时,限位之用,平时的作业中不宜经常碰撞,工字钢轨道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线;
8、在使用中发现制动器失灵重物迅速坠落时,应立即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一段距离,再迅速按下降按钮,使重物能以正常速度下降,然后在卸载后,检查失灵原因,一般经调整,即可避免滑车,如经调整仍未见效,则应仔细检查制动弹簧是否断裂,制动环表面有无油污,制动环是否损坏;
9、不宜用电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10、 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总电源,若使用的是XLD5型控制合,则直接拨动总停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11、 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
12、 需确保各润滑部位有足够的润滑油(脂),要求见润滑说明表;
润滑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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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部位 |
润滑方法 |
润滑油脂规格 |
用量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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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速器 |
自上部孔注入 |
HJ-50机械油 (GB 443-64) |
0.5吨 0.15升 0.5~1吨 0.5升 2吨 0.7升 3吨 1.0升 5吨 1.5升 10吨 2.5升 |
三个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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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小车减速器 |
自上部孔注入 |
HJ-50机械油(GB 443-64)与ZG-3钙基润滑脂(GB 491-65)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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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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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及卷筒 |
涂抹表面 |
钢丝绳油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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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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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连接架等处轴承、主动走轮轮齿、慢速驱动装置齿轮 |
涂抹表面或挤入 |
ZG-3(或ZG-1,ZG-2)钙基润滑脂(GB 49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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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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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轮、卷筒、电机 |
拆卸加油 |
占容积1/3 |
一年一次 |
13、 如发生钢丝绳松脱乱绕的情况,应先拆开导绳器,将钢丝绳理好后才能重新装上,不能采用继续转动卷筒以松下钢丝绳的办法, 以免损坏导绳器,或造成钢丝绳卡进卷筒二端的事故;
14、 应根据电动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隔一定时期对电动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
15、 如经长期运转,制动环不能再用时,须更换制动环,方法如下:
拆下风扇制动轮,去除旧的制动环,注意清除因取下旧环而发生的毛刺,将新的制动环套在风扇制动轮上台阶,用木质榔头将制动环沿四周均匀地敲入槽内,然后在车床上将制动环摩擦表面加工到所需的斜度;(20°±3′)
16、 钢丝绳的更新标准:
钢丝绳应根据各型号规格的电动葫芦技术参数要求选用,钢丝表面完好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达到22根时绝对不得使用,钢丝绳应予更新;
钢丝表面磨损或腐蚀的钢丝绳更新标准按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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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在直径方向的表面磨损或腐蚀量 % |
在一个捻距(节距)内折断的钢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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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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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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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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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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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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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上 |
即予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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