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21日

1. 目的
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安全性、正确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管辖区内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 职责
1) 消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设备操作。
2) 工程部当班同事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3) 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消控中心的操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外送维修的联系工作。
4. 工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乱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该系统。
2) 当报警器收到故障信号后,首先按下报警的“消音”按钮后,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3) 当报警器接收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按钮,并立即通知安全小组报警组同事到现场进行核实。若是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做好记录,按下“复位”按钮。若证实发生火灾应立刻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救火,并挂“119”通知消防支队前来救火。
4) 发生火灾后,应按如下规程操作:
i. 打开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
ii. 非消防电源切除。火警发生后,按下相应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按钮,切断该区域电源。
iii. 启用消防广播
火灾发生后,打开消防广播开关,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及灭火、疏散预案的规定处理。
iv. 火灾过后,将所有系统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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