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24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散粮筒仓系统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除尘设备应在其它设备运转前5分钟启动,在其它设备停机15分钟后关闭。

  第三条  要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除尘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  除尘设备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及杂物。

  第五条  室外除尘系统不准在雨天启动运转。

  第六条  对转动、传动或发热部位的积尘应随时清理。

  第七条  清理积尘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或其它易使粉尘飞扬的方式清理积尘。

  第八条  临时照明要采用防爆型灯具。

  第九条  要定期对所有泄爆口、除尘设备、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  及时清理或更换除尘布袋,确保除尘效果。

  第十一条  经常接触粉尘的人员应戴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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