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使用前应确认钢瓶的安全状态和盛装的制冷剂种类;
b) 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不少于10 m;
c) 严禁敲击、碰撞、曝晒以及用超过40℃的热源对瓶体加热;
d) 瓶内应留不少于0.5%~1.0%规定充注量的剩余制冷剂;
e) 不得对瓶体进行焊接;
f) 不得使用已报废的钢瓶;
g) 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注;
h) 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i) 外观有损坏,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附件不全和瓶内无剩余压力的钢瓶不得充注。
2) 超过2 m的高处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起重作业时,应制定出吊装方案,并设专人指挥;
4) 外露运动部件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5) 应有通畅的通道,以便安装、检查、维修及出现事故时,可以紧急关闭制冷机组、截止阀和其他的运行设备;
6) 单级压缩机运行方式和配组双级运行方式转换时。须先停机,调整阀门,方可按操作程序重新开机,严禁运行中调整阀门;
7) 压缩机运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液击;
8) 严禁压缩机和风机同时工作;
9) 制冷系统中的满液管道和容器,严禁同时将两端阀门关闭,避免管道和容器爆裂;
10) 检修设备时,须关闭电源开关,挂工作警示牌并设专人守护;
11) 严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焊接管道或拆卸其上的阀门、附件;
12) 不得用液体制冷剂对蒸发器盘管加压,做泄漏试验;
17) 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试压、检漏、排污、抽真空,合格后才可充注制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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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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