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政消火栓管理有新规
完善全流程管理体系
2026-09-01 10:07:00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以政府令第57号公布《鹰潭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覆盖该市行政区域内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全流程,通过明确责任、细化流程、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办法》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将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办法》厘清多部门监管权责,细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职责;乡镇(街道)将消火栓管理纳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治理,应急消防管理站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在建设环节,《办法》明确市政消火栓与市政道路、供水管网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针对老旧城区设施缺失、不达标问题,建立补建和技术改造工作机制,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计划,报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办法》将农村具备管网条件区域的消火栓建设纳入农村供水工程统筹推进。
《办法》明确供水企业日常维护管理主体责任,设置硬性管护指标:供水企业每季度开展外观标志检查,每半年开展启闭、压力测试,故障损毁须24小时内完成维修补装,并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报修电话;鼓励推广射频识别、无线传感等技术,推进设施数字化管理。《办法》提出建立供水主管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企业三方信息共享机制,供水企业每半年更新消火栓基础台账,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火栓功能测试,形成“排查—上报—维修—复核”闭环。
《办法》明确市政消火栓仅限灭火救援使用,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擅自拆移和启用。《办法》细化违法行为处置措施,对损坏、盗窃消火栓等行为明确处罚适用依据,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失职行为设定追责条款。(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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