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快递外卖电动车须挂专用号牌,平台算法不得“超速”

北京出台新规:快递外卖电动车须挂专用号牌,平台算法不得“超速”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6-07-31 14:26:16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管理办法,北京市将遵循“源头管控、企业主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原则,邮政管理、商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网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工作,实现车辆合规、管理标准、责任明晰、监管有力。

关于车辆——

需安全部件性能完好,电池、充电器符合国家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且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实施后新购置、拟用于快递、外卖服务活动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禁止拼装、改装、加装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车辆需有唯一性编码,制动、鸣号、转向等安全部件性能完好,电池、充电器符合国家标准。载物装置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需定期检测制动、电池等关键部件。经营者统配车辆的,由经营者组织检测;从业人员自带车辆的,由经营者协助完成检测,检测结果纳入档案。经营者应督促从业人员更换或淘汰检测不合格车辆。

在充电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需符合用电、消防安全要求,严禁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停放、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充电;有条件的应建设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落实集中停放充电管理。

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电池,管理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停止使用。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在停放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提出,非机动车停放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市容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提出实施专用号牌管理。管理办法明确,用于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登记并悬挂专用号牌。停止用于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办理变更登记并悬挂变更后的号牌再上道路行驶。

关于经营者——

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经营者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针对从业人员和非机动车制定涵盖合法合规准入、入职交通安全考核、基础信息收集核验、日常监督检查、交通及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规范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奖励惩戒机制等方面管理制度,制定涵盖合法合规用车、守法骑行、安全停放充电、自主安全防护、党员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从业人员交通和消防安全行为守则,明确具有监督、检查义务的安全责任人。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和非机动车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经营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法规教育、培训及考核,建立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规范行驶、悬挂专用号牌、规范停车、安全充电,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实记录并向邮政管理、商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提供非机动车行驶的相关数据,协助核实确定违法行为。

针对骑手因担心超时导致交通违章行为多发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平台经营者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合理设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动态优化算法规则,保障骑手安全文明驾驶。利用电动自行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平台经营者应以平均时速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计算服务时间,不得推荐逆行、禁行等违法路线。

同时,对从业人员利用电动自行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管理办法要求经营者建立车辆安全等级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车辆安全等级核验工作,并在开工前对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核验,确保从业人员的交通工具合法合规。管理办法鼓励经营者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发合法合规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同时鼓励为从业人员配备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意外险。

关于从业人员——

主动加强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骑手交通违章及不文明行为多发的问题,管理办法注重正向引导,提出从业人员应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文明驾驶,严禁超速、闯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醉酒骑行、违反规定载物、遮挡、污损号牌、驾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保护自身安全,维护行业形象。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平台应当加强内部惩戒,提出对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或引发火灾的从业人员,经营者应合理采取惩戒措施,加强规范约束。

为强化管理,管理办法提出邮政管理、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网信等部门对快递、外卖行业进行联合监管,对经营者及其所属车辆、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及其他隐患信息,定期进行部门之间共享和问题信息通报,共同加强行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保障行业正常发展,维护首都良好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环境。针对安全隐患突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管理办法鼓励行业组织发挥自治优势,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行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安全自治工作,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风险防范和合规引导,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安全规范发展。(本报记者)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4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安全生产消息网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快捷回复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