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07日

    ⒈ 供应站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⒉ 新开户人员必须经站内安全教育, 考试合格后方可办证。供应站要为用户建立档案。
   ⒊ 站内气瓶库总储量不得超过10M3 (相当于充装13 公斤的石油液化气400瓶),实瓶与空瓶要分开放置。
    ⒋ 对进站实瓶必须逐个检查,发现漏气、 超装或不合格的气瓶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⒌ 供给用户的气瓶要编号、登记、造册。 换新瓶时要核对使用证,对回收空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出现差错。
    ⒍ 气瓶库应通风良好,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日光曝晒。
   ⒎ 搬运和装卸气瓶时要轻搬轻放,严禁拖拉碰撞。
  ⒏ 供应站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栓、消防水源。
  ⒐ 供应站与站外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与民用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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