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吊装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7日

1危险品吊装作业包括上述物品的装卸,在储存场所内用护理设备所的短距离水平或垂直搬移(包括分散、集中、整体搬移)。
2起重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无禁忌症的人员组成,徒工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3起吊前应首先确认危险品的性质和种类。
4起重设备、吊索、吊具的选择必须与保证危险品的安全吊相适应,并由专人负责逐项进行安全确认。
5起吊应事先明确固定指挥人员。
6有关部门必须到现场监护,并采取意外事故的紧急防范、抢险措施。
7捆绑挂钩确认安全后,应起吊0.5m左右试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和吊运的平稳性,起吊试验时指挥和其它人员应离开危险区。
8吊运过程中,起升、行进速度应缓慢、匀速,禁止大幅度摆动,被吊物体的各方端应距四周设备或物体0.5m以上。
9停放时应轻、缓、平稳。
10起吊易燃性、爆炸性物品应具有防静电的保护措施(包括人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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