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因涉“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 被罚款200万元

 
来源:央广财经 评论:
 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15日

10月14日,包钢股份(600010.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认定负有责任,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款200万元。2名相关工作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被吊销。该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减少200万元,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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